你单位《关于注销晨翔公寓4套房源备案的请示》(长宁公租〔2022〕8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注销晨翔公寓公共租赁住房项目4套房源。

2、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