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金山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高新区):
为切实加强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消防安全管理,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2020第5号令)《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沪应急行规2020第1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0第6号)《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十五届市人大第139号)《上海市集中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沪公行规〔2024〕1号)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要求,现就我区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消防安全管理
去冬今春以来,全国各类火灾事故频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性租赁住房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强化政治担当,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对消防安全保持极端警觉。要从人民群众最切身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并切实解决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过程中消防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要忠实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抓重点、防风险,有效化解这一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的消防安全隐患,严防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发生大的消防安全事件。
二、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消防安全落到实处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要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消防安全、管业务必须管消防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消防安全”,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机制完善和末端落实。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共同把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担起来,研判在前、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一)各街镇(高新区)落实属地领导责任,将保障性租赁住房消防安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围和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街镇(高新区)基层组织作用,监督和加强本行政区域保障性租赁住房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消除化解消防安全隐患。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社区居委、物业服务企业要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巡查工作,维护好物业小区消防设施,在辖区政府领导下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行业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区房屋管理部门对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消防安全落实监督管理,区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依法履行问题查处整改、矛盾纠纷处置等相关职责,共同指导各街镇(高新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落实好主体责任,遵守相关防火安全规定和消防安全事项,配合消防部门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单位做好本区域消防安全工作,每周对本区域消防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处置消防安全隐患。
三、紧盯问题把握重点,坚决遏制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消防安全隐患
(一)明确规定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违法建筑、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经依法鉴定属于危险房屋不得出租居住;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居住;租赁住房原始设计为非居住空间的不能单独出租居住。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场所居住区域与建筑其他部分采用防火分隔,公共部位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要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楼道、配电间等不得堆放杂物和可燃易燃物品;公共区域配备逃生防毒面具、灭火器、手电筒,在明显位置张贴安全疏散示意图,疏散通道设置应急照明设施;配备必要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或场所,安装充电完成自动断电的插座、装置,与其他功能区域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项目主体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及职责,告知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制定消防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消除或上报消防部门。消防部门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开展排查整治。各街镇(高新区)要按照市、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引,结合市房管局《关于认真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部署,即日起,针对区域工作实际,统筹整合力量,全面深入开展已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排查要确保“全覆盖”和“无死角”,做到房屋底数清、居住人员清、安全隐患清。对排查梳理出的各种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形成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切实把安全风险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整治要突出“盯重点”和“零容忍”,勇于担当尽责,敢于较真碰硬,对排查出的不符合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租赁住房,要及时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风险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动态清零。
(三)落实长效机制。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消防安全要落实常态化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消防管理常抓不懈,严抓不放,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建立完善消防事故应急预警及处置制度,强化风险管控,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务实的举措,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坚持隐患排查常态化,落实问题销项“回头看”,防止隐患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集中式市场化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运营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