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泾名园25套配建房源认定为公共租赁住房的请示》已收悉。经核,朱泾名园25套配建房源位于金山区朱泾镇公园路129弄10号楼,建筑面积总计2758.12平方米。根据配建协议(金保协﹝2016﹞01号),该配建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产权所有人。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同意认定朱泾名园10号楼25套房源为金山区公共租赁住房。
此复
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