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金山区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发展,有效地缓解本区青年、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金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近期全面启动。位于石化一村的15、16、18号的260套住宅作为金山区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现拟对社会公开试点供应。
申请本区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个人或单位安排入住的员工本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或本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或本区缴纳社会保险金,且与申请单位签订1 年(含1 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
(二)在本区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 平方米,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等政策。
大力推广保障性住房是金山区政府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公租房公司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管理方,将做好房屋的租赁运营管理等工作,积极配合政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