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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房规范〔2025〕5号 关于印发《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认定和运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认定和运营管理,现将《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认定和运营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5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认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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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房规范〔2025〕5号 关于印发《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认定和运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认定和运营管理,现将《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认定和运营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5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认定和…
一、制订背景 2023年起本市探索在既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中创新打造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推进过程中,市房管局结合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面上管理要求,通过有关文件和政策口径对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遴选及运营管理等事项作了规定,为项目筹措供应和规范运营提供了较好支撑。 经过两年多发展,本市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规模体量快速增加,产品形态不断丰富,对项目遴选认定和运营…
一、修订背景情况 廉租住房是本市“四位一体”、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中的托底保障品种,保障范围是本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行的《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沪房规范〔2019〕10号),对规范本市廉租住房制度运行、统一住房保障机构受理审核行为、切实保障申请家庭权益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廉租房申请“一件事”等改革发展要求,其中有关部分内容…
静安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供应和租后管理办法 (2021版)
为了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相关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市房屋管理局会同市民政局研究,完成了《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的修订和重新发布工作。 本次政策修订,基本维持了原《实施细则》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同时,考虑到文件实施以来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深入发展,以及扩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受益面工作扩大原政策文件内涵等因素,根据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工作需要,拟对…
沪房规范〔2019〕22号 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民政局,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9年12月31日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审核、轮候供应等工作,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2019年11月6日,市房屋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目前,《实施细则》已经正式公布,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背景情况 廉租住房是本市“四位一体”、租售并举住房保障体系中的托底保障品种,保障范围是本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2年6月,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制定实施的《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
沪府办〔2015〕1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鼓励社会各类机构 代理经租社会闲置存量住房试行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关于鼓励社会各类机构代理经租社会闲置存量住房的试行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沪府发〔2017〕9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部分政策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继续加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部分政策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调整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
关于静武公寓公租房项目包租到期后续事项的回函
1、问: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有哪些? 答: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在本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本区户籍人口。 2、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方式是有哪些? 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有两种,工作单位集中申请和单身人士或家庭自行申请。工作单位集中申请的,由单位汇总申请材料后集中提交给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单身人士或家庭自行申请的,向普陀区公共…
静安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廉租实物配租)运营管理补贴管理办法
关于终止淮安路817号精华招待所公租房项目的情况报告
关于新村路1759、1881、1901弄和天河路39弄部分商品房包租用于公租房的认定意见
关于新村路1759、1881、1901弄和天河路39弄部分商品房包租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情况的备案报告
2014年区级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静安区区筹公租房优惠供应实施方案(暂行)
2013年廉租房保障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2013年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
静安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失效)
2012年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2012年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2011年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廉租住房申办流程:
金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山万达106套配建房源装修的请示》(沪金公租司〔2016〕第5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保障性住房配建建设项目协议书,由上海金山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建造的106套配建房源,建筑面积总计7347平方米。配建房源用途为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状况为毛坯房。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住…
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金山区万达106套配建房源认定为公共租赁住房的请示》已收悉。经核,万达106套配建房源位于金山区石化海汇街625弄15号楼,为小高层普通商品住宅,房屋共计106套,建筑面积总计7347.14平方米。根据配建协议〔金保协13年03号〕,该配建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产权所有人。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发…
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华城名邸108套配建房源认定为公共租赁住房的请示》已收悉。经核,华城名邸108套配建房源位于金山区亭林镇九工路1885弄33号,为普通商品住宅,房屋共计108套,建筑面积总计7521.66平方米。根据配建协议(金保协[2015]1号),该配建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产权所有人。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
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泾名园25套配建房源认定为公共租赁住房的请示》已收悉。经核,朱泾名园25套配建房源位于金山区朱泾镇公园路129弄10号楼,建筑面积总计2758.12平方米。根据配建协议(金保协﹝2016﹞01号),该配建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产权所有人。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
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根据你司《关于落实朱泾名园25套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工作的请示》(沪金公租司﹝2019﹞6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同意关于朱泾名园25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使用方案,严格按照《金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朱泾名园公租房共计25套,共计建筑面积2758.12平方米,将其中10套(一至五层)作为名单制范围供应房源使用,建筑面积1103.31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共租…
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成新苑84套配建房源认定为公共租赁住房的请示》已收悉。经核,华成新苑84套配建房源位于金山区九工路2055弄5号共计84套房产,建筑面积总计4582.39平方米。根据配建协议(金保协1805号),该配建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产权所有人。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相关企业: 为建立和规范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现将《金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 金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健全和完善本区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和规范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
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142个公租房车位认定的请示》收悉。经查,你公司于2015年收购海滨新城小区地下1层车位100 个,于2017年收购的万达华府小区地下1层车位42个,共计142个车位(详见附件)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租户车位租赁。根据《关于本市保障性住房配建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8〕72号)及《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7-2…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字解读:《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嘉房管规〔2022〕1号)
图文解读:《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嘉房管规〔2022〕1号)
你单位《关于延安西路1264弄项目认定为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申请》[长宁公租﹝2020﹞1号]已收悉,根据长宁区政府《关于落实区筹公租房任务相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5-20)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1、 原则同意延安西路1264弄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此次认定房屋共计27套,其中一室户:6套,一室一厅:5套,二室户:16套,建筑面积约1143.17平方米。 2、你单位应…
你单位《关于嘉定丰庄、闵行、宝山、青浦30套房屋作为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供应廉租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0)2号]已收悉,根据长宁区政府(2015-20)《关于落实区筹公租房任务相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嘉定丰庄、闵行、宝山、青浦30套房屋作为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供应廉租房)项目。此次认定房屋共计30套,一室户:1套,两室户:2套…
根据《关于下达“十三五”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长宁区“十三五”期间应新增供应公租房586套。
目前,我区已完成新增供应公共租赁住房 406 套,“十三五”供应任务中剩余 180 套公租房正抓紧施工,安全施工。
你单位《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新泾北苑8套房源备案的请示》[长宁公租﹝2020﹞3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 原则同意注销新泾北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8套房源备案。 2、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你单位《关于金瑞苑、玉兰清苑、北翟路105弄三个小区的廉租房源并轨用作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0﹞4号]已收悉,根据根据市房管局6月底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重点行业企业一线职工公租房保障力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房保障【2020】67号)的文件要求及区政府对并轨使用房源的情况说明,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同意金瑞苑、玉兰清苑、北翟路105弄三个小区的廉租房源…
你单位《关于天山河畔花园12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1﹞1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住宅中心与长宁公租房公司签订12套房屋的《房屋转让协议》(即收储协议)等相关文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天山河畔花园(水城路883弄14号)12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此次认定房屋共计12套,其中二房一厅6套、三房一厅6套,建筑面积约1477.38平方米。(清册附后) 2…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天山河畔花园12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1﹞3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住宅中心与长宁公租房公司签订12套房屋的《房屋转让协议》(即收储协议)等相关文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天山河畔花园(水城路883弄14号)12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你单位出资购买并做好运营管理,优先保障区内重点人才使用,积极发挥公租房…
你单位《关于天山天义小区84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1﹞2号]已收悉,根据长宁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42)及《关于天山天义小区首排4幢征收房屋过渡性使用方案的情况汇报》等相关文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天义小区84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此次认定房屋共计84套,其中一房24套、一房一厅12套,二房48套,建筑面积约4559.62平方米。 2、…
你单位《关于协和家园101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2﹞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协和家园101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此次认定房屋共计101套,房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918.55平方米。 2.该项目使用期限为6年,使用期满时应及时办理相关延期或停止使用的手续,具体以当时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及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3.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
为加快发展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大力推进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强工作协调和资源统筹,有序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实现多部门参与、多主体供给、多方位保障的工作机制,落实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任务目标,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压力。经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请以区府办名义印发《长宁区“十四五”期间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行动计划》。 当否,请批复。 附件:长宁区“十四五”…
你单位《关于剑河家苑7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2﹞3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金钟路68弄剑河家苑7套回租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此次认定房屋共计7套,其中一室一厅:6套,三室一厅:1套,总建筑面积约487.3平方米。 2.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金钟路68弄剑河家苑项目房源清单
你单位《关于北翟路4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2﹞4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北翟路105弄廉租房源并轨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此次认定房屋总建筑面积154.14平方米,共计4套,其中一室户3套,一室一厅1套。 2.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你单位《关于注销新泾北苑21套房源备案的请示》(长宁公租〔2022〕7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注销新泾北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1套房源。 2、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你单位《关于注销晨翔公寓4套房源备案的请示》(长宁公租〔2022〕8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注销晨翔公寓公共租赁住房项目4套房源。 2、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你单位《关于文汇小区4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2﹞10号)已收悉,根据该项目收购协议等相关文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文汇小区4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此次认定房屋共计4套,其中一房1套、二房3套,建筑面积约183.14平方米。 2.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你单位《关于镇宁路 405 弄项目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 的申请》(长宁公租 ( 2023 ﹞ 1 号 ) 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镇宁路 405 弄 34-38 号 ( 双 ) 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 项目。此次认定房屋共计 33 套,其中一房 18 套、二房 12 套, 三房 3 套, 建筑面积约 1193.93 平方米。 2.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 共…
你单位《关于镇宁路405弄项目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3﹞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镇宁路405弄40号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此次认定房屋共计5套,其中一房4套、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175.6平方米。 2.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你单位《关于北翟路6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3﹞4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宁区北翟路105弄6套廉租房源并轨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一房4套,二房2套,建筑面积约281.33平方米。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你单位《关于临空片区零散空置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3﹞3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宁区福泉路120弄2套、广顺路32弄9套及定威路28弄13套,合计24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二房19套,三房5套,建筑面积约1943.74平方米。 二、该项目使用期限为6年,使用期满时应及时办理相关延期或停止使用的手续,具体以当时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及相关政策要求为…
你单位《关于外区零星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3﹞5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宝山区罗南二村、祁南新村、泰和西路3493弄共5套、闵行区沪闵路2242弄、航华四村、航华二村共7套及嘉定区丰庄路450弄、丰庄路268弄共2套,合计14套廉租房源并轨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一房2套,二房9套,三房3套,建筑面积约883.02平方米。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
根据《关于明确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事宜的通知》沪房保障〔2024〕92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内各项目实际情况,我局向长宁区绿容局申报了第一批6个项目(详见附件),申请按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报告。 附件:长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按居民标准收费申报清单(第一批)
根据《关于明确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事宜的通知》沪房保障〔2024〕92号文件精神,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认定书并按规定供应后,住户产生生活垃圾收费按照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相关规定执行,故函请贵局予以支持,协调区内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详见附件)按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长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按居民标准收费申报清单(第一批)
你单位《关于北平家园5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4﹞3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平家园5套房屋用作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型均为一房,建筑面积共约272.72平方米。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西陶浜路28弄北平家园5套房源清单
你单位《关于北平家园35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4﹞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平家园35套房屋用作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其中一房4套,二房31套,建筑面积共约2891.32平方米。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西陶浜路28弄北平家园35套房源清单
你单位《关于剑河家苑、新泾北苑、新泾家苑共23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4﹞4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剑河家苑7套、新泾北苑11套及新泾家苑5套,合计23套房屋用作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其中一房4套,二房12套,三房7套,建筑面积共约2095.23平方米。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剑河家…
你单位《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剑河家苑2套房源备案的请示》(长宁公租﹝2024﹞6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注销剑河家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套房源备案。(清册附后)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剑河家苑注销房源清单
你单位《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新泾北苑9套房源备案的请示》(长宁公租﹝2024﹞5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注销新泾北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9套房源备案。(清册附后)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新泾北苑注销房源清单
近期,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拟申请通过驻场单位存量地块更新转型路径,调整机场东片区Ⅱ-N3-0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增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约1.6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机场东片区Ⅱ-N3-09地块,总用地面积1.89公顷,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和文化,建筑面积约2.73万平方米。现拟调整该地块容积率至1.8,增加建筑面积约为0.67万平方米,调整后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
根据《关于明确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事宜的通知》沪房保障〔2024〕92号文件精神,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认定书并按规定供应后,住户产生生活垃圾收费按照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相关规定执行,故函请贵局予以支持,协调区内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详见附件)按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长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按居民标准收费申报清单(第二批)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镇宁路405弄2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5﹞1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镇宁路405弄2套房屋用作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型均为二房,建筑面积共约82.81平方米。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镇宁路405弄2套房源清单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剑河家苑、新泾北苑、新泾家苑共17套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5﹞5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剑河家苑2套、新泾北苑9套及新泾家苑6套,合计17房屋用作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其中一房4套,二房8套,三房5套,建筑面积共约1540.18平方米。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剑河家苑2套房源备案的请示》(长宁公租﹝2025﹞6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注销剑河家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套房源备案。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新泾北苑2套房源备案的请示》(长宁公租﹝2025﹞7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新泾北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套房源备案。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剑河家苑2套房源备案的请示》(长宁公租﹝2025﹞8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剑河家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套房源备案。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区绿化市容局: 根据《关于明确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事宜的通知》(沪房保障〔2024〕92号)文件精神,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认定书并按规定供应后,住户产生生活垃圾收费按照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相关规定执行,故函请贵局予以支持,协调区内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按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新泾家苑1套房源备案的请示》(长宁公租﹝2025﹞10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新泾家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套房源备案。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长宁区人民政府: 根据本市简并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相关要求,从事保障性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原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应当对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企业名称为:上海长宁保障性住房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若需继续保留“长宁”这一区域名称,需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出具相关更名文件。现拟请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商请‘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更名的函》。 当否,请…
公共租赁住房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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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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